襪型醫(yī)用壓力帶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
襪型醫(yī)用壓力帶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旨在指導注冊申請人對襪型醫(yī)用壓力帶注冊申報資料的準備及撰寫,同時也為技術審評部門審評注冊申報資料提供參考。
本指導原則是對襪型醫(yī)用壓力帶的一般要求,申請人應依據具體產品特性確定其中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并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
本指導原則是對申請人和審查人員的指導性文件,不涉及注冊審批等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guī)強制執(zhí)行,如有能滿足相關法規(guī)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應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應在遵循相關法規(guī)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guī)和標準體系以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的,隨著法規(guī)、標準體系的不斷完善和科學技術的不斷發(fā)展,本指導原則相關內容也將適時進行調整。
一、適用范圍
本指導原則適用于無源醫(yī)療器械襪型醫(yī)用壓力帶注冊、延續(xù)注冊和注冊變更。
襪型醫(yī)用壓力帶是一種經特殊設計,主要用于預防下肢靜脈血栓形成,或者緩解下肢靜脈曲張癥狀的醫(yī)療器械產品。其科學原理是借助于專門的壓力梯度設計,即由腳踝處漸次向上遞減,收縮小腿肌肉以對血管腔加壓,促使靜脈血液回流心臟,防止下肢靜脈淤血,確保下肢靜脈血液的良好循環(huán),緩解患肢沉重、腿部腫脹等癥狀。
本指導原則適用范圍不包括聲稱預期用于上肢或人體其他部位的醫(yī)用壓力帶類產品,亦不包括專為某一患者生產的定制式產品。
二、注冊申報資料要求
(一)產品注冊單元劃分
原則上,按照襪型醫(yī)用壓力帶產品的主要原材料、壓力等級、預期用途劃分為不同注冊單元。
(二)綜述資料
綜述資料應詳細論述產品的設計開發(fā)、生產控制、貨架壽命,以及相關驗證內容,所提交的資料應完整、標題明確、目錄清晰并具有系統性,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1.概述
應概述襪型醫(yī)用壓力帶境內及原產國(適用于進口產品)的管理類別、分類編碼、名稱的確定依據等信息。
2.產品描述
應包括產品的壓縮力等級、結構組成、圖示(標明各組成名稱)、工作原理、制造原材料(使用國際通用規(guī)范化學名稱)、產品的主要功能、交付狀態(tài)等內容。產品如有區(qū)別于其他同類產品的特征也應加以描述。在結構組成項對各組成成分比例,是否染色以及是否重復使用,如何清潔保養(yǎng),使用壽命進行說明。應明確此類產品不能直接接觸破損皮膚表面。
3.規(guī)格型號
應從結構組成、原材料、功能、產品特征、性能指標、包裝等方面詳細列表說明各型號規(guī)格間的區(qū)別。應采用對比表及帶有說明性文字的圖片、圖表對各種規(guī)格型號的不同之處加以區(qū)別。
4.包裝說明
應說明包裝的相關信息,至少包括初包裝材料、包裝方法、產品在包裝中的形態(tài)等內容。
5.預期用途和禁忌證
預期用途的表述應客觀、清晰,使用有明確定義或有行業(yè)內公認的術語或名詞。描述內容應包括產品壓力等級、用于靜脈曲張和靜脈血栓的癥狀緩解、適用人群(如持久站立者、孕婦)、產品為可重復使用。
禁忌證應包括該器械不適用的疾病、情況及特定的人群。如對產品材質過敏者、本產品不直接用于破損皮膚表面。
6.與參考產品的對比
應綜述參考產品國內外研究及臨床使用現狀及發(fā)展趨勢。描述本次申報器械與國內外參考產品的相似點和不同點,建議以列表方式表述,比較的項目應包括產品名稱、結構組成、工作原理、預期用途、產品設計、原材料信息、針織工藝、性能指標、有效期、已上市國家等。參考產品應符合本指導原則的定義范疇,可包括本企業(yè)或其他企業(yè)已上市同類產品,建議采用目前應用較為廣泛的產品。
(三)研究資料
產品的研究資料應當從技術層面論述所申報產品的預期用途、設計、技術特征、產品性能指標及制訂依據、生物安全性、產品包裝驗證、產品有效期驗證等,對產品所應達到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給予資料支持。該部分資料應標題明確,目錄清晰。至少應包含如下內容:
1.產品性能研究
應提交產品性能的研究資料以及產品技術要求的研究和編制說明,主要包括產品技術要求內容和說明書中所宣稱的物理性能、化學性能、生物性能以及與質量控制相關的其他方面的指標要求、采用標準及試驗方法的理論基礎或實施依據。如何實現“循序階段壓力遞減”的原理,請企業(yè)提交原材料選擇、針織物物理性能與壓力關系研究等相關技術資料;提供壓力值的設定依據。產品的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可參考YY/T 0851-2011《醫(yī)用防血栓襪》(本指導原則中采用標準適用最新版本,下同)和YY/T 0853-2011《醫(yī)用靜脈曲張壓縮襪》進行制定。若未采用YY/T 0851和YY/T 0853中給出的試驗方法,應提供所使用的試驗方法的來源依據或方法學驗證資料。
對于采用新材料制造的產品以及具有其他特殊性能的產品,需根據產品特點制定相應的性能指標和試驗方法,應提供性能要求的制定依據或理由、試驗方法的來源或方法學驗證資料。
產品技術要求編制說明還包括以下內容:
引用或參考的相關標準及資料;
產品概述及主要技術條款確定的依據;
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
2.生物相容性評價研究
襪型醫(yī)用壓力帶應根據與人體的接觸部位、接觸方式及接觸時間,依據GB/T 16886.1-2011《醫(y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第1部分:風險管理過程中的評價與試驗》進行生物相容性評價。該產品接觸類型為與完整皮膚持久接觸(>30天)的表面器械。
研究資料還應包括:生物相容性評價的依據和方法,實施或豁免生物學試驗的理由和論證,以及對現有數據或試驗結果的評價。應提供關于顏料或染色劑的相關資料,對其是否具有生物相容性進行說明。
3.生物安全性研究
產品若涉及生物安全性研究項目,應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關于公布醫(y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和批準證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14年第43號)附件4第五條第(三)款規(guī)定提供相應資料。
4.產品有效期和包裝研究
產品貨架有效期是指產品在一定的溫度、濕度、光線等條件的影響下保持其物理、化學、生物學性質的期限。有效期的研究應貫穿于產品研究與開發(fā)的全過程,在產品上市后還應繼續(xù)進行有效期的研究。
貨架有效期包括產品有效期和包裝有效期。產品有效期驗證可采用加速老化或實時老化的研究,實時老化的研究是唯一能夠反映產品在規(guī)定儲存條件下實際穩(wěn)定性要求的方法。對于包裝的有效期驗證,建議提交在選擇恰當的材料和包裝形式,并檢測合格后的最終成品包裝的初始完整性和維持完整性的檢測結果。
在進行加速老化試驗研究時應注意:產品選擇的環(huán)境條件的老化機制應與宣稱的貯存、運輸環(huán)境條件下產品老化的機制相匹配,不應相背離。加速老化研究試驗的具體要求可參考YY/T 0681.1。
產品包裝驗證可依據有關國內、國際標準進行(如GB/T 19633、ISO 11607、ASTM D-4169等),提交產品的包裝驗證報告,其包裝驗證的資料內容應與包裝說明中給出的信息相符。
5.原材料控制資料
應逐一列明產品生產過程中由起始原料至終產品過程中所需全部材料的化學名稱、商品名/材料代號、CAS號、化學結構式/分子式、分子量及分子量分布、使用量、供應商名稱、符合的標準等基本信息,建議以列表的形式提供。
說明原材料的選擇理由,原材料應具有穩(wěn)定的供貨渠道以保證產品質量,需提供原材料生產廠家的資質證明及外購協議。應明確所用原材料的質控標準,提交原材料符合相應標準的全性能驗證報告。對于首次應用于該產品的新材料,應提供該材料適合用于人體預期使用部位、預期使用方式的相關研究資料。對于自己研制生產的原材料粒料,應提供詳細的配方及研制報告。
(四)生產制造信息
應詳細描述該產品的設計過程及生產工藝過程,建議采用流程圖的形式表述。詳細闡述產品生產工藝過程及其確定依據、質量控制標準及控制措施,標明特殊工藝過程及關鍵工藝過程的質量控制參數及其對產品物理、化學、機械、生物性能的影響。提交產品工藝穩(wěn)定性的驗證報告。對生產加工過程中所使用的添加劑(輔劑、助劑、粘合劑等)的使用劑量、遷移物的控制措施和標準,提供驗證性資料。
若申報產品有多個研制、生產場地,應概述每個研制、生產場地的概況。
(五)臨床評價資料
臨床評價資料應按照《醫(y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提交,并可參考《醫(y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選擇適合的評價方法,可選擇豁免臨床目錄或者同品種比對的評價方法。申請人應提供不同壓力等級對應不同臨床作用的臨床驗證支持性資料。
(六)產品風險分析資料
按照YY/T 0316-2016《醫(yī)療器械風險管理對醫(yī)療器械的應用》標準的要求,對產品生命周期全過程實施風險管理。申請人在產品準備注冊上市前,應對風險管理過程進行評審。評審應至少確保:產品的風險已被全面地分析;風險管理計劃已被適當地實施;綜合剩余風險是可接受的;已有適當方法獲得相關生產和生產后信息。評審結果應形成風險管理報告。風險管理資料應至少包括以下信息:
1.可能影響產品安全性的特征問題清單
應參考YY/T 0316附錄C的要求判定醫(yī)療器械與安全性有關特征的問題,但識別風險的來源并不局限于此。應對該類產品進行充分的風險識別,風險識別的信息來源需要具體列出,可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途徑:類似產品的投訴/抱怨數據、醫(yī)學文獻、實驗室檢測、產品標簽標識、專家觀點等。對于風險識別信息的來源企業(yè)應具體說明,并提交有關支持文件或文獻。
2.產品有關危害的清單
應詳細列出與產品有關的已知和可預見危害的清單,以及對每個危害如何造成損害的分析(包括可預見的事件序列、危害處境和可能發(fā)生的損害)。
應指出擬申報產品所特有的任何額外風險,說明風險分析的方法。已識別的風險應至少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方面:
(1)微生物感染
產品帶有真菌,引起腳氣、皮膚瘙癢;
(2)生物相容性危害
產品含有致敏材料;
生產過程中其他物質帶入產品中;
使用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產品使用后處理方式不當;
(3)功能性危害
性能與預期用途不相符;
貨架壽命規(guī)定錯誤造成誤用;
產品超過有效期;
不正確的測試方法;
產品損壞;
不合適的尺寸規(guī)格;
使用壽命規(guī)定錯誤造成誤用;
壓力等級達不到要求;
壓力梯度達不到要求;
(4)使用錯誤而形成的危害
錯誤的有效期而誤用;
非預期用途性使用;
違背說明書使用;
不合理的保養(yǎng);
(5)使用信息標識錯誤而形成的危害
標簽信息不充分、不完整或不適當;
不充分或錯誤的標簽信息;
不完整的使用說明;
不適當的性能描述;
(6)不適當的使用手冊
預使用檢查規(guī)范不適當;
操作說明書過于復雜;
丟失操作手冊;
不充分的警示信息;
副作用警告不充分;
禁忌證說明不充分;
……
應對所識別的風險提出具體的降低風險的措施。降低所申報產品的風險應依據YY/T 0316要求依次從設計、保護、說明書進行考慮。
應在產品生命全周期中對風險進行管理控制,以使剩余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赏ㄟ^產品設計控制、產品原材料選擇、產品技術性能指標的制定、臨床試驗、正確的標簽標識、滅菌等多項措施以降低風險至可接受水平,但不局限于以上所述。
(七)產品技術要求
產品技術要求應符合《醫(y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中的相關要求。產品的性能指標應不低于相關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產品技術要求中的試驗方法應有制定依據或為已經過驗證的方法。應根據所申報產品特點制定產品技術要求,對宣稱的所有技術參數和功能,在產品技術要求中予以規(guī)定。
產品技術要求中應標明產品的規(guī)格型號并說明規(guī)格型號劃分的依據,不使用“主要”、“等”之類模糊詞語。產品的性能指標及試驗方法,可參考引用YY/T 0851和YY/T 0853作為性能指標和試驗方法的選擇依據,性能指標一般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并達到GB 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
物理性能:外觀、尺寸、壓力等級、足跟、接縫、襪邊、壓縮力系的實現、可伸展性、實際伸展率、比占壓力、壓縮持久性、松緊度、防滑脫性能、彈性回復率等。
化學性能:纖維鑒別、甲醛含量、酸堿度、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
對于采用新材料制造的產品以及具有其他特殊性能的產品,應根據產品特點制定相應的物理、化學、生物性能要求,設計驗證該項特殊性能的試驗方法,指標的制定依據、試驗方法的來源及方法學驗證資料應在產品性能研究資料中闡明。
應注意:在說明書中所宣稱的可客觀判定產品功能性、安全性及與質量控制相關的指標,應在產品技術要求中列出對應的性能要求項目和試驗方法。
(八)產品注冊檢驗報告
注冊檢驗資料應包括注冊檢驗報告及預評價意見。注冊檢驗報告應由具有醫(yī)療器械檢驗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產品在檢驗機構承檢范圍內。
所檢測型號產品應當是本注冊單元內能夠代表申報的其他型號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典型產品。應選擇結構組成最復雜、所使用的原材料最全面、功能最完全的產品作為典型樣品。若型號間的差異可能導致對產品性能和技術特征的影響,應分別選作典型樣品。
(九)產品說明書和標簽樣稿
產品說明書和標簽應符合《醫(y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及YY/T 0851和YY/T 0853中的相關要求。所提交的文本和標簽樣圖應內容清晰、完整。說明書中所描述的臨床適用范圍、結構組成、禁忌證、注意事項應與產品的臨床資料保持一致。產品的描述、貨架有效期應與綜述資料和研究資料中所描述及驗證的內容一致。應有指導患者選擇適當規(guī)格型號的原則。此外,還應列明以下內容:
1.操作說明:
襪子的穿脫方法。
襪子的洗滌條件、溫度、氯漂、熨燙等信息。
2.注意事項
為了保持衛(wèi)生,需定期清洗。
需在醫(yī)生指導下使用。
如遇穿著困難(殘疾患者、年齡過大的患者,壓力襪太緊等)最佳的解決方法是借助于第三者的幫助。
建議在說明書中可重復使用期限及注意事項,并提交驗證報告。
(十)注冊證有效期內產品分析報告(適用于延續(xù)注冊)
產品分析報告應能夠體現產品在上市期間的市場情況和臨床使用情況,應提供以下信息:
所建立的不良事件監(jiān)測機制及產品隨訪機制;
產品臨床應用情況,用戶投訴情況及采取的措施;
醫(yī)療器械不良事件匯總分析評價報告,包括產品上市后發(fā)生的可疑不良事件列表、說明每一種情況下采取的處理和解決方案,并對上述不良事件進行分析評價,闡明不良事件發(fā)生的原因及其對產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影響;
在所有國家和地區(qū)的產品市場銷售情況說明,如銷售量,銷售單位等。產品型號間差別較大時,應分別提交;
產品監(jiān)督抽查情況(如有);
若產品上市后發(fā)生了召回,應當說明召回的原因、過程和處理結果;
原醫(yī)療器械注冊證中載明要求繼續(xù)完成工作的,應提供相關總結報告,并附相應資料;
提供上市以來各型號產品的臨床回顧分析資料,尤其是隨訪時間超過1年的臨床使用數據。
三、名詞解釋
襪型醫(yī)用壓力帶是一種經特殊設計,主要用于預防下肢靜脈血栓形成,或者緩解下肢靜脈曲張癥狀的醫(yī)療器械產品。
四、參考文獻
1.《醫(yī)療器械監(jiān)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0號)
2.《醫(y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4號)
3.《醫(yī)療器械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guī)范》(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令第25號)
4.《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關于發(fā)布醫(y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的通告》(2014年第9號)
5.《醫(y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guī)定》(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6號)
6.《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關于公布醫(y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和批準證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14年第43號)
7.YY/T 0851-2011《醫(yī)用防血栓襪》
8.YY/T 0853-2011《醫(yī)用靜脈曲張壓縮襪》
9.GB 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guī)范》
六、起草單位
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醫(y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
浙江省醫(yī)療器械審評中心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醫(yī)療器械監(jiān)管處
遼寧省藥械審評與監(jiān)測中心